记者4月16日了解到,重庆市人民法院已于今年3月底审结原告云南西游洞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称“云南西游洞公司”)诉被告重庆市西游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(以下称“重庆西游洞公司”)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,二审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,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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